~地震~

地震規模計算&釋放能量計算

 

規模(Magnitude)是用以描述地震大小的尺度,係依其所釋放的能量而定,以一無單位的實數表示。

目前世界所通用的地震規模為芮氏規模(ML),乃美國地震學家芮氏 於一九三五年所創。其定義為:一標準扭力式伍德一安德森地震儀(Wood -Andersontorsion seismometer)(自由週期0.8秒,倍率二千八百倍, 阻尼常數0.8)在距震央一百公里處所記錄的最大振幅以微米(Micron, 1μ =10-3mm)計的對數值。其計算公式為: 

ML=logA-logA

式中A=標準扭力式地震儀,在某觀測站所記錄之最大振幅(以μ為 單位)。A0=距離修正量;當標準扭力式地震儀於標準地震(ML = 0 )所記錄之最大振幅。 

除了芮氏規模(ML)外,尚有體波規模(mb)及表面波規模(Ms)。

體波規模是根據體波之振幅(A)及週期(T)而定,其關係式為: 

mb=log (A / T) +Q(△)     式中Q(△)為距離修正量。 

表面波規模是根據表面波振幅(A)及週期(T)而定,其關係式為: 

Ms=log (A /T)+alog△+b  式中△為距離;a,b為區域性常數

根據地震學家古騰堡(Gutenberg)之公式:

 logE=11.8+1.5ML 

可知規模每增加一個單位,其所釋放的能量約增大三十倍。

 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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