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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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:法律Q&A

本書介紹:

   法律是人與人生活之間,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人生百態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複雜又密切,相對的衝突也明顯增加,當雙方或多方發生衝突時 ,就必須以法律來解決,才能心服口服。此書乃就生活面常發生的法律問題加以整理。當碰到事情的時候,躲避不是辦法,面對它必須要有法律常識,此書將是生活中的好朋友。

重要名詞與解釋:

(一)民事責任編:

1.招領之揭示──所有人不於相當期間認領者,拾得人仍應將拾得物交送警察機關。

2.本票發票人的請求權時效──自到期日開始起算(見票即付的本 票,則自發票日起算),只有三年的時間。